陽明山國家公園是我國臺灣地區最早的國家公園之一,前身為日本侵略時期成立的“大屯國立公園”。位于臺北市近郊,行政區域包括臺北市北投區、士林區,新北市的萬里區、金山區、三芝區、淡水鎮一帶;地理上則屬于大屯火山匯區域,1985年9月1日公告計劃,1985年9月16日成立管理處。
陽明山原名草山,泛指大屯山、七星山、紗帽山、小觀音山一帶的山區,而非單指某座山峰。名稱由來因清朝時期此地官府憂慮賊寇可匿于林中竊取硫磺,故定期放火燒山滿因此整個山區只能長出五節芒這類的芒草。
1932年日本侵略時期成立“大屯國立公園協會”,將大屯山地區列入所謂“國立公園”的范圍。1937年12月27日,“大屯國立公園”與“次高太魯閣”、“新高阿里山”兩處“國立公園”同時成立,直到日本戰敗。唯當時的“大屯國立公園”尚包括淡水河對岸的觀音山。
1950年,蔣介石為紀念明代學者王陽明,將大屯山、七星山、紗帽山、小觀音山一帶,原名草山的山區改名為陽明山。1962年,當時的臺灣省公共工程局開始規劃陽明山國家公園,初步規劃面積為28,400公頃,包括北海岸、觀音山與大屯火山群。
1985年9月16日,經過多年規劃并解決土地資源糾紛后,陽明山國家公園正式成立,其范圍以大屯火山匯的中心地帶為主,并未包含初期規劃中的觀音山,北海岸亦不含之。2002年10月17日,上述兩地區另行由臺灣地區“交通部觀光局”規劃成立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。